商業貸款又稱個人住房貸款,是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商業銀行和住房儲蓄銀行,為城鎮居民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貸款,執行法定貸款利率。目前北京市多家商業銀行都有此項業務,如建行、農行。申請貸款手續也基本一致。
1、貸款申請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北京市城鎮居民及在北京常駐的有居留權的外埠居民、境外、國外公民,申請貸款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 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 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 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 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 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 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行有不低于購買住房所需資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購房預付款支付給售房單位的,則需提供付款收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2、借款申請人應提供的材料
借款人到建設銀行經辦機構或已與建設銀行簽訂"合作協議"的開發商處填寫個人住房貸款借款申請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a) 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或其它有效居留證件;
b) 職業和收入證明;
c) 購房合同或意向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d) 占房價款30%的首期付款證明;
e) 建設銀行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辦理手續
o 銀行經辦機構或銀行委托的律師事務所(或公證處)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
o 經辦機構對借款人的申請進行審批。
o 借款人開戶、領儲蓄卡并簽訂借款合同。
o 辦理抵押、保證、質押和保險等有關擔保手續。
o 借款合同生效,資金劃入開發商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