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辦理房產證代理費用自行商定
劉先生:我父母于2004年6月購買一處商品房,一次性付清全款。
2004年7月開發商讓交700元辦理房產證,我們沒有經驗,交了。后來聽有的鄰居說自己去辦才100多元,請問我們應該怎么辦?
王京平律師答復:按照相關規定,你可以委托出賣人(開發商)或第三人代為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具體代理費標準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但如果你們不愿開發商代為辦理,可書面解除代理關系,向其索回相關代理費用。